2 款进行实地核查,并因此有意拒绝给 予一货物优惠关税待遇, 则该进口缔约方应在拒绝给予优惠关税 待遇之前, 向该进口商及任何向进口缔约方直接提供信息的任何 出口商或生产商
30 天时间,以递交额外信息支持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