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8 |
一、合同概况
(一) 基本情况
2016 年11 月22 日,苏州云白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与正阳纸厂责任有限公司(简称"正阳纸业" )签订了《玻璃钢 烟囱供货合同》 , 合同总金额
125 万美金.
合同条款中已对供货范围、 合同文件、合同价格、付款、设备的交货、单据要求、知识产权、检验、责任界限、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等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合同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 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上述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订后立即生效, 不需经相关政府管 理部门、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确认生效.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 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正阳纸业责任有限公司(CHENG YANG PAPER MILL CO.,LTD) ,注册地:越南平阳省槟桔县美福一工业区 D15 号(D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04 Road,My Phuoc Industrial Park,My Phuoc Ward,Ben Cat District,Binh Duong Province) ,法定代表人为 ZHONGXI,注册 资本为 1858371112.00 越盾,营业执照号为 3700520987,
(二)应说明的情况 正阳纸业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 所以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产权、 业务、 资产、 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正阳纸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并无业务往来发生.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正阳纸业越南厂区建设
1 台60MW 抽凝供热燃煤发 电机组和
1 台3MW 垃圾焚烧锅炉背压机组, 两台共用一座玻璃钢单 筒烟囱,烟囱高度
80 米.
(二) 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设备价格为
125 万美金(以上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合同履行地:正阳纸业位于越南平阳省槟桔县美福一工业区 D15 号厂区 合同交付时间:2017 年3月30 日前 合同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须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 "CIETAC" ) ,按照仲裁规 则进行仲裁. 公告编号:2016-004
四、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改为:该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和武汉理工 大学联合研发的首例低温玻璃钢专用烟囱在海外的样板案例, 对市场的区域和领域将产生深远重大影响. 对公司
2017 年经营 业绩、经营结构优化、市场拓展和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合 同的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履 行本合同内容与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 协调以及有效管理好人力和物力两方面的资 源,从而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执行.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 因政策的调整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履行、 调整 或终止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正阳纸厂责任有限公司玻璃钢烟囱供货合同书》 苏州云白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