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8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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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三)水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科院已作出承诺,在 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 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 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 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增持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水电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粤水电股份结果的告 知函》;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 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4 -
5 -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