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8 |
1 - 神环发〔2019〕295 号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神木市众邦煤化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 配套 1*50MW 余能发电机组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神木市众邦煤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神木市众邦煤化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配 套1*50MW 余能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 结合《关于神木市众邦煤化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配套 1* 50MW 余能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的函》 (榆 环评函〔2019〕46 号)及《关于神木市众邦煤化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配套 1*50MW 余能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 变更内容申请的复函》 (榆环评估函〔2019〕8 号) ,现批复如下:
一、神木市众邦煤化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配套 1*50MW -
2 - 余能发电机组项目位于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区神木市众邦煤化 有限公司(原名神木市凯源泡花碱商贸有限公司)40 万吨/年硅 酸钠项目建设用地内.
原环评批复的
60 万吨/年兰炭配套的
40 万吨/年硅酸钠项目不再建设,本项目利用
60 万吨/年兰炭产生 的余气(荒煤气)新建 1*220t/h 高温超高压燃气锅炉、1*50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
18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9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5.51%.
二、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环境影 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 护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保 证达到环保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施工扬 尘、废水、噪声污染,规范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废物.
(二)发电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石灰石-石 膏湿法脱硫、湿法电除尘系统处理后经
62 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规范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环保监测平台联网.
(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严 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 -
3 - 行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执行各项地下水影响防治与保护措施.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采取置于室内、设基 础减振、 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要求严格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 理工作, 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 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管理意识, 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到实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足够的应急 物资,防止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项目建成投运后,你公司应 定期对污染源及厂界环境状况进行例行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并积极整改落实,保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内部建立规 范的环保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七)本项目建成投运后,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SO2: 43.27t/a、NOX:56.93t/a,COD 和氨氮零排放,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