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8 |
300 吨亚氨基芪、200 吨10-甲氧基亚氨基芪、
100 吨咪唑单酯、600 吨左磷右胺盐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浙江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 华洋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 吨亚氨基芪、200 吨10-甲氧基亚 氨基芪、100 吨咪唑单酯、600 吨左磷右胺盐等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报批稿) 、环评文件报批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并依法公示, 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批复如 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书》 ,该项目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 地临海园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总投资约
5999 万元,建成后形 成年产
300 吨亚氨基芪、200 吨10-甲氧基亚氨基芪、100 吨咪 ―2― 唑单酯、600 吨左磷右胺盐、610 吨右磷左胺盐的生产能力, 同时年产副产品溴化钾
1890 吨、30%盐酸
3565 吨,并淘汰年 产200 吨硝苯地平、180 吨尼群地平项目.项目建成后的生产 工艺、设备清单等建设内容具体见环评文件.项目符合环境功 能区划要求,采取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 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 书结论, 你公司需按照环评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 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若建设单位在报批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批准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或者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 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根据《环评报告书》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四、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本次项目实施后,全厂 废水排放量为 3.67 万吨/年.结合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提标改造,全厂区的主要污染物最终外环境排放量为:化学需 氧量 3.67 吨/年、氨氮 0.55 吨/年,二氧化硫 0.76 吨/年,氮氧 化物 4.32 吨/年,VOCs18.7 吨/年.其他特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 须控制在本次项目环评报告指标内. 本次项目实施后,全厂新增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 ―3― 化物排放总量需按要求进行区域平衡调剂.企业须在项目投产 前取得排污总量.
五、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清洁 生产,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 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 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 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明管形式.按照"分类 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高浓工艺废水采取针对性预 处理措施.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同其它低浓度废水经厂内污水 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 处理后达标排放.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工 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等 要求落实纳管废水水质、吨产品基准排水量和特征污染物排放 控制.冷却水必须闭路循环,加强对清下水系统污染物指标的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