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8 |
4、太湖条例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5 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 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销售、 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 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 同时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的规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 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 产项目;
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或设置危险化学 品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常熟市支塘镇丰联村,项目地块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 项目外排的仅为生活污水,不单独设置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 达标排放. 本项目在此兴建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本)》及《太 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
5、与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对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常熟市生态红线 区域保护规划》(常政发(2016)59 号附件、20161101),常熟市现有
5 类12 个生态 红线区域(其中
9 个省级红线管控区及
3 个市级红线管控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是北 侧的七浦塘 (常熟市) 清水通道维护区 (省级红线管控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