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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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券代码:831561 证券简称:威孚热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5月11 日召开的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81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1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 【2015】101 号文);
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0.459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102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51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 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6月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
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 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 公告编号:201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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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街道南园路
5 号 联系人:刘彩虹 传真:0512-58698850
电话:13962276601 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