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8-01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因为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 或因依赖该等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GREENS HOLDINGS LTD 格菱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18)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初步公告 业绩摘要 二零一四年收益约为人民币251,600,000元,较去年减少约32.8%,此乃由於二零一四年贸 易环境充满挑战所致. 二零一四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276,100,000元,较去年显著增加约36.0%. 二零一四年每股基本亏损达人民币0.22元,较去年增加约37.5%.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GREENS HOLDINGS LTD格菱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提呈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末期业绩, 连同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

2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5 251,615 374,628 销售成本 (239,794) (339,190) 毛利 11,821 35,438 其他收入及收益

5 13,235 8,466 销售及分销成本 (29,213) (22,864) 行政开支 (119,814) (132,540) 其他开支 (121,489) (58,935) 融资成本 (36,218) (35,817) 除税前亏损 (281,678) (206,252) 所得税抵免

6 5,595 3,164 年内亏损

7 (276,083) (203,088)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276,081) (203,072) 非控股权益 (2) (16) (276,083) (203,088) 每股亏损 基本

8 (人民币0.22元) (人民币0.16元)

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亏损 (276,083) (203,088) 年内除税后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1,371 (4,010)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274,712) (207,098) 下列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274,710) (207,082) 非控股权益 (2) (16) (274,712) (207,098)

4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61,474 282,42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82,936 84,812 其他无形资产

9 615 46,761 递延税项资产 2,310 2,839 347,335 416,835 流动资产 存货 33,508 46,652 建造合约

10 63,545 59,900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

11 52,309 167,215 预付土地租赁付款 1,875 1,875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4,505 54,518 已抵押存款 161,102 159,963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4,899 32,580 341,743 522,703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

12 125,777 178,54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60,931 98,283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564,706 538,939 应付一名董事及一名前董事款项 37,083 36,947 应付税项 12,628 12,629 901,125 865,339 流动负债净额 (559,382) (342,63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12,047) 74,199

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12,047) 74,199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C 6,247 递延收入 23,101 28,390 23,101 34,637 (负债) 资产净额 (235,148) 39,562 股本 85,004 85,004 储备 (320,152) (45,442) (资本亏绌) 权益总额 (235,148) 39,562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 附注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lifton House, P.O. Box 1350,

75 Fort Street,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C1108,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制造及供应热交换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省 煤器、余热回收产品、船用设备及锅炉筒体以及相关服务及维修及余热发电. 2. 编制基础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人民币276,081,000元, 且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净额及负债净额分别为人民币559,382,000元 及人民币235,148,000元.该等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令对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 力存有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或不能於一般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负债.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基准的有效性取决於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援是否足以 为本集团的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控股股东同意於本集团之负债到期时向其提供足够资金偿 还负债.因此,董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属合适.倘本集团未能持续经营,则会对 财务报表作出调整,将本集团的资产价值调整至其可收回金额,为任何可能产生的额外负债计提 拨备及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规定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采纳於其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并与其业务相关的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 则(「国际会计准则」 ) ;

及诠释. (a)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下列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 (修订本)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此修订本澄清抵销权利不必视乎未来事件而定.所有对手方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违约 事件、无力偿债或破产时均可行使该权利.该修订本亦考虑结算机制.该修订本对本集团的 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7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修订本) ,非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披露 此修订本减少须披露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的情况,阐明所需披露,并引入一项 明确要求,当可收回金额 (基於公平值减出售成本) 按现值技术厘定时,须要披露厘定减值 (或拨回) 所用的贴现率.由於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涫褂眉壑道宥, 故此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修订本)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 年度改进) 此准则修订本之结论依看獠魅钥砂捶翘只技屏咳舾啥唐谟κ湛钕罴坝Ω犊钕钪 规定.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已颁布但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 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董事预期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於生效后於本集团综 合财务报表采纳.本集团正在评估 (如适用) 将於未来期间生效的所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的潜在影响,但尚未能说明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否会对其经 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与本集团营运有关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同之收益2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予提早应用.

2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可予提早应用. (c) 新香港公司条例 根孪愀酃咎趵 (第622章) 第358条,该条例第9部有关 「账目及审计」 之规定於本公司 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或之后开始之首个财政年度实施.本集团现正评估公司条例之变动 预期对首次应用新公司条例 (第622章) 第9部期间对综合财务报表所构成之影响.就目前所 得结论为影响不大可能重大.

8 4. 分部资料 本集团有七个可呈报分部如下: (a) 省煤器-安装於发电厂锅炉系统的主要热交换设备;

(b) 余热回收产品及锅炉筒体-提取从各种工业应用排放出来的废气体中所含的热能,并於另 一进一步应用程序中使用回收了的热能的系统、空气预热器、过热器及其他部件,如发电站 钢结构及翅片管;

(c) 船用设备-一般分类为燃烧锅炉及其他船用锅炉的快装船用锅炉产品;

(d) 余热发电-兴建及营运余热发电设施;

(e) 风力发电塔筒-持有包含发电机的舱室的管状钢架构;

(f) 服务及维修-锅炉转换、升级、船用或陆用锅炉的一般保养服务、提供安装、测试及维修服 务;

及(g) 砂金开采-砂金开采及销售经提炼砂金. 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为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的策略性业务单位.由於每项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 及市场营销策略,该等分部乃分开管理. 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财务报表附注4所述者相同.分部表现乃根沙时ǚ植恳缋 (亏损) 予 以评估,即计量经调整除税前溢利 (亏损) .经调整除税前溢利 (亏损) 按与本集团除税前亏 损一致的方式计量,惟该项计量并不包括利息收入、融资成本以及总部及企业开支.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已抵押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及企业资 产,乃由於该等资产按集团基准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计息银行借款、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的总部及企业负债,乃由 於该等负债按集团基准管理. 分部间销售及转让乃参照向第三方作出的销售使用的售价按当时现行市价交易.

9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省煤器 余热 回收产品及 锅炉筒体 船用设备 余热发电 风力发电塔筒 服务及维修 砂金开采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对外部客户的销售 80,500 99,784 38,396 C C 22,244 10,691 251,615 分部业绩 (10,022) (29,587) (2,819) (5,066) (191) 10,363 (14,656) (51,978) 对账: 对销分部间业绩 C 利息收入 4,264 未分配收益 (34)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97,712) 融资成本 (36,218) 除税前亏损 (281,678) 分部资产 30,229 73,821 9,508

389 108,341 1,919 7,145 231,352 对账: 对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C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457,726 总资产 689,078 分部负债 36,019

718 C 20,473 28,166 1,413 62,123 148,912 对账: 对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C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775,314 总负债 924,226 其他分部资料: 已於综合损益表内确认之减值亏损 57,577 90,413

983 35 C

583 1,520 151,111 已於综合损益表拨回之减值亏损 (31,518) (3,690)35,208) 折旧及摊销 8,027 13,032 1,498

21 6,598 1,781 10,237 41,194 分部非流动资产增加 3,855 4,389

526 C C

23 716 9,509

10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省煤器 余热 回收产品及 锅炉筒体 船用设备 余热发电 风力发电塔筒 服务及维修 砂金开采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益: 对外部客户的销售 119,899 142,009 47,262 10,968 2,054 24,789 27,647 374,628 分部业绩 (29,425) 14,830 12,906 (743) (7,102) 11,012 (38,328) (36,850) 对账: 对销分部间业绩 C 利息收入 2,358 未分配收益

745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136,688) 融资成本 (35,817) 除税前亏损 (206,252) 分部资产 21,631 143,526 16,624

406 113,367 3,111 19,303 317,968 对账: 对销分部间应收款项 C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621,570 总资产 939,538 分部负债 103,673

485 C 19,573 33,472 1,695 58,914 217,812 对账: 对销分部间应付款项 C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682,164 总负债 899,976 其他分部资料: 已於综合损益表内确认之减值亏损 49,741 2,834

198 C 3,993 C C 56,766 已於综合损益表内拨回之减值亏损 (62) (3,156)50) C (3,268) 折旧及摊销 11,247 13,441 1,080

16 6,580 1,917 7,987 42,268 分部非流动资产增加

345 1,758

16 C C

328 22,172 24,619

11 地区资料 (a) 外部客户收益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161,314 266,767 欧盟 56,043 48,452 美国 5,370 12,781 印度 1,078 3,284 其他国家 27,810 43,344 251,615 374,628 於呈列上述地区资料时,上述收益资料乃根突诘靥峁.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339,564 383,622 英国 4,996 29,612 其他国家

465 762 345,025 413,996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根什诘靥峁┘安话ǖ菅铀跋钭什.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有关年度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的主要客户的收益如下: 收益约人民币25,173,000元 (二零一三年:人民币56,395,000元) 乃透过省煤器、余热回收产品及锅 炉筒体分部销售予客户A产生,包括向与该客户受同一控制的企业实体的销售. 收益约人民币22,786,000元 (二零一三年:人民币3,225,000元) 乃透过余热回收产品及锅炉筒体分 部销售予客户B产生,包括向与该客户受同一控制的一组实体的销售.

12 5.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 (包括向客户销售货品、来自建造合约之收益;

及服务费) 如下: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建造合约 218,680 311,224 销售货品 10,691 38,615 提供服务 22,244 24,789 251,615 374,628 其他收入及收益 银行利息收入 4,264 2,358 与投资相关的补贴收入 (附注) 5,289 5,161 补贴收入 3,552

51 其他

130 896 13,235 8,466 附注: 於二零一一年七月,本公司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格林新能源有限公司进一步获授一笔约人民币 31,136,600元的补贴,作为通过其附属公司通辽格林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通辽格林」 ) 於内蒙古通 辽投资风力发电塔筒业务的进一步奖励.董事认为,该补贴与於通辽格林的投资有关,故已递延 并於通辽格林获批准的期间按直线法於损益表内确认.

13 6 所得税 本集团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中国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123 1,603 递延税项 (附注30) (5,718) (4,767) (5,595) (3,164) 年内,由於本集团并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二零一三年:无) . 於其他地方产生之应课税溢利的税项开支乃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之现有法例、诠释及惯例,以 当地之现行税率计算. Greens Power Limited ( 「GPL」 ) 、Greens Power Equipment (UK) Limited ( 「GPE UK」 ) 及Greens Combustion Limited ( 「GCL」 ) 均於英国 ( 「英国」 ) 注册成立,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须按28%的法定税率缴付英国公司税 (二零一三年:28%) . 根泄笠邓盟胺 ( 「企业所得税法」 ) 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 本集团於中国注册的实体的税率为25%. 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格菱动力设备 (中国) 有限公司 ( 「GPEC」 ) 获有关当局批准为高新技术 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因此,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格菱动力的适用所得税 率为15% (二零一三年:15%) . 拜城格林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 「拜城格林」 ) 为於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并 於二零一零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获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因此,拜城格林於二零一三年 及二零一二年合资格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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