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9 |
2 ) 事业单位 双肩挑 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供按照 《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发〔2008)
7 1 号 )规定办理的审批手续. (
3 )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 专业) 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 ,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 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 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 (4) 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 上 ,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
6 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填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 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 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 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 2018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申 报人员可以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 山 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或者登陆: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服务平台 ( http://124.128. 251. 110:8185/)的 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进行填报.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1 . 《 潍坊市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艺美术中级系列花名 册》原件2份及电子版,原件要求:A
3 纸型,Excel格式, 填写内容严格按照 附件 要求填写.
2 . 《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5份(系统自 动生成,A
3 纸型,双面打印,原件4份,其余均为复印件, 以下简称《评审表》 ).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证书丢失, 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 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 4.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 ,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 件及复印件各1份(实行代表作制度,著作、论文、作品等 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 项);
报送的论 文 、成果要与系统中填报材料一致.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 或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6.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 . 《 六公开 监督卡》1 份(A4纸型,原件 ) . 8.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 工作总结1份(原件) .
9 . 《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原件1份,并附 反映公开公示情况的5 寸清晰照片1张. 10.《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原件1份. 11.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 份 ,事 . 业单位须由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1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级别) ,须呈 报《改系列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1 份 (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 复印件) ,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 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1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由所在单位和主 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书》1 份 ,说明破格申报依据和 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8 14.事业人员申报,须有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 《 事业单位设岗统计表》和《事业人员兼职审批表》 ,超岗 15%的不得申报. 15.申报人所在单位有2 人以上同时申报同一系列等级 的 ,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书和排序推荐表, 由单位负责人签 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