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9 |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导师上岗审定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我校博士生导师上岗审定工作,根据"简化审核程 序,强化岗位意识"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上岗招收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 育人;
2.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有博士学位,在65 岁 退休前能完整地指导一届博士生;
3.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从事理论类研究的申请者,本人现负责的 科研经费一般不少于
3 万元;
从事实验类研究的申请者,本人现负责 的科研经费一般不少于
10 万元;
从事工程技术类研究的申请者,本 人现负责的科研经费一般不少于
20 万元;
4.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对于
45 岁以下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至少要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 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的学位论文;
具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 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5.所在院、系能提供指导博士生所需的条件.
二、申请上岗招收博士生的审定程序 1.计划于下一年度招收博士生的教授,必须由本人提出上岗申 请.经学位点、院系初审后,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 学位办")组织审核;
2.校学位办会同人事师资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 会同科技处 对申请者在研经费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提请校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一经审议通过,下 一年度即可上岗招收博士生;
4.已退休的教授如果仍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 科研 经费充足,且为课题第一负责人的,经院系推荐,也可申请上岗招收 博士生.申请与审定程序同上;
5.对于以"所系结合"方式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中科院各研究 所的教授,上岗申请与审定程序同上.
三、 本实施办法经校长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博士生导师上岗遴选工作的规定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办法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