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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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考院〔2019〕144 号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 :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区考试招生 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和《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精神,结合 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接受参加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 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

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核内容 本次成绩复核科目包括

2019 年普通高考语文、数学(文/ 理) 、外语(英语及小语种) 、理科综合及文科综合,核对内容 为:

(一)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二)是否考生本人答卷.

(三)是否有漏评. -

2 -

(四)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 .

(五)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二、成绩复核流程

(一)考生申请. 1.申请时间:6 月23 日至

24 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地点: 考生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市、 县招生办 (考 试院)的指定地点. 3.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普通高考准考证、 《申 请表》 . 《申请表》 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 (http://www.gxeea.cn) "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 统考"栏目下载.

(二)各地汇总上报. 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核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普 通高考准考证和《申请表》无误后,于6月25 日15:00 前,以 设区市为单位通过普通高考考务管理平台上报我院.

(三)复核结果反馈. 我院将于

6 月27 日17:00 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 设区市招生考试院 (招生办) , 各市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可电话告知考生,也可约定时间由 考生到指定地点查看或查询) .

(四)仲裁.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于

6 月28 日至

29 日(上-3-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我院申请仲裁.仲裁组进行仲裁后作出最 终认定结论,并于

7 月1日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逾期不再受 理.地点:南宁市柳园路

6 号广西招生考试院信访楼大厅.

三、其他 由于网上评卷是自动分发试卷、自动统计分数,对每道题 是否评阅、 是否统计分数有严格的技术控制, 并经过多重校验. 请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 作. 附件:1.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 请表 2.2019 年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9 年6月18 日 (联系人及

电话:潘麒伊,0771-

5319421、18077160782) -

4 - 附件

1 申请人姓名 准考证号 考点名称 考场号 座位号 毕业中学 高考报名地 成绩复核申请科目(涉及文、理科的请在所考科类上打"√") 科目 语文 数学(文、理) 综合科(文、理) 外语(小语种须注明) 公布成绩 估分成绩 复核申请理由请在本框内写明申请复核成绩的理由,并列出申请复核科目各小题的估分分数,位 置不足的写在背面. 学校意见(社会考生不须填该栏): 该生估分在我校有关科目科任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确与考生平时水平有较大差异. 学校(公章) 科任老师签名: 年月日备注: -

5 - 附件

2 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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