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昌乐县新昌路以西、宝通街以南,项目法人代表殷好治.
项目总 投资
4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78002 平方米,建筑面积
54000 平方米,规 划建设 3F 局部 11F 康复养老楼
1 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养老护理房和办公 室;
地下建筑面积
19000 平方米,建筑内容为停车场、餐厅、库房.项目购置 CT 机、彩色超声诊断仪、 数字胃肠机、康复训练器材等设备共计
677 台(套).项目原辅材料为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输液贴、 乙醇消毒液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养老床位
480 张的健康养老中心.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3、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项目不设置门诊、手术室及化验室,仅涉及老年人 检查消毒和营养输液.
4、项目冬季采用市政供热管网供热,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
5、项目新建一座设计处理规模 100m
3 /d 的污水处理站.项目职工生活废水和老年人护理废水经 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餐厅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诊疗废水、洗衣房废水一起排入院内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昌乐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 放确保满足《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06)表2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 A 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必须 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6、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全封闭一体式污水处理装置,散发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排放,排放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 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项目餐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楼 顶排放,排放应确保达到《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要求,并设置独立 烟道,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应高于排气筒所在或附近建筑物顶 1.5 米.
7、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8、项目隔油池废油和餐厨废弃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水站污泥、医疗废物、废活性 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和《山东省 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37/596-2006)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 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