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9 |
采购单位 应在 收到货 物并验 收合格之 日起 zO日 内支付货款给 中标供 应商.
三、加强批量集中采购评价及问题反馈机制 在实施批量集 中采购过程 中,采 购单位和供应商要对批量集 -3― 中采购进行评价 ,发现问题及 时反馈.一是采购单位应在采购计 划批复下达后 5个 工作 日内,与 当季 中标 对应分标供应 商按 中 标价签订采购合 同(不 能擅 自改变 中标供应 商和 中标 价格);
发现中标供应商不按合 同执行 ,延 期供货、 产 品质量、 服务不到位 等问题 的,务 必填 写《 批量集 中采购 商 品评价 意见表》 (见 附件 4,不 填写视 同无意见)及 时反 映.二是 中标 供应商要主动与采 购单位联系,并在与采购单位 签订采购合 同之 日起 5个 工作 日 内完成送供货 ,发 现采购单位拒绝验货、 拖延付款等有关履约问 题 ,务 必填写《 批量集 中采购 商 品评价 意见表》 (见 附件 3,不填写视 同无意见)及 时反 映.采购单位、 中标供应商应将评价意见 表书面(加 盖单位或使用部 门章)向 财政厅或广西壮族 自治 区政 府采购 中心反映(财 政厅政府采购处 电子
邮箱:gxzfcgc@163.∞m, 传真:0971-53315佴 ;
采 购 中心 电子 邮箱 :gxplcg@103. com, 传真:m71-53o9302).
四、加大对批量集中采购监管力度 采购 中心要按时完成招标工作并公布 中标结果,每 周定期统 计批复下达采购计划提供给 中标供应商.加强对批量集 中采购项 目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及 时协调处理采购单位和 中标供应商 在合 同签订、 履约过程 中出现 的问题.财政厅对反映问题经查属 实的,情 节较轻的,对 采购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对 中标供应商实行 下期投标给予相应扣分处理 ;
违反《 政府采购 法》 及其有关规定 的,依 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 4― 各单位在填报采购计划 时如遇 口径等问题 ,请及时与财政厅 联系;
如 遇供 应商质量及送货等履 约 问题 ,请及时与采购 中心联 系.财政厅 (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 系电话 :0971-5336893;
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 中心联系电话 :0971-530930s. 附件 :1.自 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货物基本配置表 2.采 购单位批量集 中采购送货信息表 3.批 量集 中采购评价反馈意见表(供 应商使用) 4.批 量集中采购商品评价意见表(采 购单位使用) 酆叽-5- ^ 苎0苴财田蛰怼巛巡喂8守氓8S酶喂蛸邸(+粼9Λ揆ΛΞdΛ搀嗯蕊"占由"d瓜鬣州丬枣巛p∩嘹Η卜∞旨徨医癸爿w粼阝场ˇΛ廿冖双珀双熄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