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09

4 ― 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街道是普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 构,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 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其中,涉及普查宣传 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

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 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编委办负责和协调;

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信息系统的事项,由区综治办负责和协调;

涉及科学技术协会 相关职能的事项, 由区科协负责和协调;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 工业和有关服务业方面的事项,相关信息化、中小企业名录提供 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教育和体育方面的 事项,由区教体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科技方面的事项,由区科技 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和基层自治组织 名录方面以及地名地址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和协 调;

涉及律师事务所名录提供方面的事项,由区司法局负责和协 调;

涉及普查经费拨付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

涉及社会保障方 面的事项,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建筑业、 房地产开发、物业配合方面的事项,由区建管局负责和协调;

涉 及批发和零售、餐饮业及电商名录提供方面的事项,由区商务局 负责和协调;

涉及文化产业方面的事项, 由区文新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卫生方面的事项,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 ―

5 ― 旅游方面的事项,由区旅游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地方金融组织方 面的事项,由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和协调;

涉及区属国有企业 方面的事项, 由区国有企业领导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和 协调;

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李沧区税务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地理信息资料共享和技术 支撑方面的事项,由李沧国土分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普查入户安 全方面的事项,由公安李沧分局负责和协调;

涉及电子地理信息 方面的事项,由规划李沧分局负责和协调.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 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 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 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采取政府购 买服务和服务外包方式开展普查的,也要依法开展普查.各级普 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 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 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要加大 ―

6 ― 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坚决杜绝人 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 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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