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100 人增加至
120 2 人,医护人员由原来的
25 人增加至
28 人,同时新建污水处理站、医疗垃圾暂存间等配 套设施. 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房和核医学科,不接收传染病人,放射科及放射科设备须另行 环评. 本项目迁建前后总体规模变化情况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迁建前后总体规模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迁建前 迁建后 变化情况
1 在岗员工人数
25 人28 人 增加
3 人2编制床位数
20 张35 张 增加
15 张3门诊日最大 接待能力
100 人次
120 人次 增加
20 人次
4 科室设置 预防保健科、内科、 外科、妇产科、医学 影像科、中医科、儿科、医学检验科等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学影像 科、中医科、儿科、医 学检验科等 不变
5 污水处理系统 化粪池+消毒池 化粪池+人工格栅+调 节池+水解酸化池+生 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 +次氯酸钠溶液消毒 增加
1 座污水处理设 施,确保出水达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相关规定,本 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2017 年9月1号起施行的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2018 年4月28 号起施行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
111、 卫生院 中的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万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我公司进行 万源市竹峪中心卫生院达标建设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 集、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 响进行分析后,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敬 请审查. 注:本项目由万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建,建成后交由万源市竹峪中心卫生院运 营,同时待本项目取得环评手续后再由万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 书.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3 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六款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第
29 条规定 的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万源市竹峪镇营盘梁村一社,用地现状为荒地,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 建设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8-63 号)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 第2018-60 号) ,明确说明本项目用地属于医疗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意了该项目 在此建设.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1. 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万源市竹峪镇营盘梁村一社,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北面为小山坡;
东面 约2m为居民房;
东南面隔场镇道路和荒地约51m为居民房;
南面为场镇道路,隔场镇道 路为荒地,南面隔场镇道路和荒地约47m为居民房(分布于中街两侧)和中街,南面隔荒 地和居民房约116m为肖口河;
西面约2m为居民房;
西南面约14m为居民房. 2.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 字第2018-63号)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60号) ,明确说明本项目用地属于 医疗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意了该项目在此建设. 根据《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乡镇卫生院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2)应方便群众,交通便利. (3)周边宜有便利的水、电、路等公用基础设施. (4)应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并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有一定距离. (4)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结合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周边均为居民小区,本项目附近没有较大的噪声源, 环境比较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