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9 |
二、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化学纤维是用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制备纺丝原液、 纺丝和后处理等工序制得的具有纺织性能的纤维.本项目高聚物/碳纤维先进复合材料应用 产品为玻纤布、石英布、氰酸酯石英纤维预浸料、环氧树脂玻璃纤维预浸料、环氧树脂碳 纤维预浸料、双马树脂碳纤维预浸料等作为原料复合而成的新型材料,本项目不属于化学 纤维、棉、毛、丝、娟制造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等 项目,且本项目对原料进行浸胶、铺层、喷漆处理仅涉及物理过程,不属于化学处理,本 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 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 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类别属 C3670 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类,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 允许类项目.另外,项目生产设备和采取的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范围.同时,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本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800-39-03-241628]FGQB-0004 号),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现行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广元市
081 产业新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
081 产业新城内(四川省广元市莲花村),其具体位置见附 图1.根据《广元市
081 产业新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广环函 [2016]74 号),其规划区拟规划为具有园林城市高品质环境的代低碳产业新城,工业产业定 位以电子制造为主的工业基地,城北片区为公共服务中心的核心成部分,主要集发展商业 综体、星级酒店、LOFT 商业街、商务办公等现代服务设施.报告书确定了入园企业环境门 槛准入、禁止目录: 机电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1)鼓励和禁止类 鼓励发展高新技术电子产品制造业、半导体、机械及配套产业;
禁止发展建材、化工、 印染、皮革、造纸、农药、电镀以及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医药等行业. (2)允许类 与园区主导产业不相冲突,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相容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类项目,不属 于园区禁止类的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广元市
081 产业新城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相 符.
2、与区域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
081 产业新城规划,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且根据
2016 年8月4日广元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同意本项目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因此,本项目用地符 合区域相关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3、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了区域性大气环境恶化现象,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 重大环保问题.研究表明,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是导致大气环境恶化的前驱因素之一,因此,国家最新的环保政策均对 VOCs 提出了控制和削减的要求.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 环发〔2013〕78 号)明确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