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9 |
(一)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 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 遵守纪律,严守秘密;
(四) 熟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或者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 业务能力;
(五)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 求. 第十二条 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队伍建设,选配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组成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 对不适合从事督察工作的人员应当及 时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组成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 公务回避,并根据任务需要进行轮岗 交流.
第三章 督察对象和内容 第十四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 行督察的督察对象包括:
(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可以下沉至有 关地市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二) 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的国务院有关部门;
(三)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 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
(四) 其他中央要求督察的单位. 第十五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 行督察的内容包括:
(一)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 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二)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 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情况;
(三)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 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 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 情况;
(五)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 情况;
(六) 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 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
(七) 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 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八) 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 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 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
(九) 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 护事项. 第十六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 回头看 主要对例行督察整改工 作开展情况、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等,特别是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进行督察. 第十七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 项督察直奔问题、强化震慑、严肃问 责,督察事项主要包括:
(一)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督 察的事项;
(二) 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 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不力的典型案件;
(四) 其他需要开展专项督察的事 项. 第十八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 行督察、 回头看 的有关工作安排应 当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组 织形式、督察对象和督察内容应当根 据具体督察事项和要求确定.重要专 项督察的有关工作安排应当报党中 央、国务院批准.
第四章 督察程序和权限 第十九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一般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 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 落实和立卷归档等程序环节. 第二十条 督察准备工作主要包 括以下事项:
(一) 向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 和单位了解被督察对象有关情况以及 问题线索;
(二) 组织开展必要的摸底排查;
(三) 确定组长、副组长人选,组 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动 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