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9 |
13 条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 用. 13. 谈判保证金要求 13.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供一份谈判保证金,谈判 保证金交付证明作为其响应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和递交 时间的要求见前附表,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 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其谈判保证金(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3.2.1 响应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响应性谈判文件的;
11 13.2.2 供应商在谈判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