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9

1 ―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民政局文件 赣市卫计字〔2018〕91 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健康扶贫政策落实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经开 区、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精力打好脱 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等十大硬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 ―

2 ― 府办〔2018〕101 号),现将《赣州市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攻坚行 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民政局

2018 年8月16 日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 新区管委会,市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 ― 赣州市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加有效地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决定利用

3 个月时间, 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目 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让贫困人口 看得起病、看 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 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 贫困人口 四道医疗保障线 等政策,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 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工作目标 实现贫困人口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 10%以下, 市域 内贫困人口住院 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 结算、医保卡发 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救治和扶贫病床设置全覆盖,村 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每个行政村有 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托底保障

1、严格医疗费用管控.规范贫困人口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 ―

4 ― 诊疗行为,严格根据病情需要,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 费用,控制转诊转院比例,规范转诊转院手续,控制药品、耗材、 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 〔责任单位: 各县 (市、 区)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各级医疗机构〕

2、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率 100%. 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全部纳入健康扶贫 四道医 疗保障线 实施范围,由政府资助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基本医疗 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确保贫困人口政策全覆 盖,及时将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的新增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实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

3、加强各项保障制度衔接.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对贫困人 口住院实行 先诊疗后付费 和 一站式 即时结算.确保在 市域内和经批准转诊外出救治的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 例达到 90%, 对极少数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费用较多导致报账比 例没有达到 90%的,由各县(市、区)统筹医保、财政、民政等 资金补足到 90%.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局、 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各级医疗机构〕

(二)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

1、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定临床路径、定定点 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 管理 四定两加强 措施,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各定点 医疗机构要按照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关系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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