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9 |
6、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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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相应施工类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对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10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招标活动发生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1.10.1 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应由中标人自行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 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拟分包计划表并提供相应资料. 1.10.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