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9 |
若H股个人股东原居国与中国签订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定、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 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务请股东及投资者细阅以上内容.如H股持有人名列H股股东名册,请向代理人或信托 机构查询有关安排详情. 本公司并无义务确认股东之身份.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适合中国法则 和规则,并根据本公司派息股权登记当日之H股持有人股东名册代表有关股东预扣及缴付个 人所得税.本公司将不会接纳任何有关延迟确认股东身份或更改股东身份错误之相关要求. 为厘定有权获派发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末期股息的H股股东,本公司将 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包括首尾两 天)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该期间不会进行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事宜.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五)审议及批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师,并 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六) 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有关各候选人履历请参阅本通告以下名单及简历, 本次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
(七)选举文秉友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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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举文利民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有关各监事候选人履历请参阅本通告以下名单及简历)
(九)决定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十)决定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根据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每届的董事和监事均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新一届 董事和新一届三分之二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并且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 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由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和监事任期即将于二 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届满, 因此本公司发出该通告, 以选举新一届董事和股东代表的监事, 并决定其酬金,新一届董事和监事的三年任期,自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开始.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候选人可由公 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名、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 有关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以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 单及简历如下: 斯泽夫 斯泽夫 斯泽夫 斯泽夫 先生,
1958 年5月出生,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东方电气集团 )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金属材 料热处理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 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并获工 商管理硕士(MBA)学位.1983 年加入东方电机厂,先后任技术员、厂团委副书记、书记, 铸造分厂副厂长、 厂长兼党总支书记, 生产处党支部书记兼副处长等职;
1995 年9月至
1998 年2月任东方电机厂副厂长,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1998 年2月至1999 年6月任四川德阳市副市长;
1999 年6月至
2003 年2月历任东方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东方电机厂厂长、党委书记等职务.2003 年2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