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9 |
七、甲方的承诺
(一)甲方应保证关闭退出煤矿产能指标合法、有效, 关闭退出煤矿经省化解办验收合格,并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其中
2017 年关闭退出煤矿验收时间不晚于 年月日;
(二)甲方自合同签订后,不得再次向他方商议、出卖 本合同项下的产能指标;
(三)甲方按本合同指标交易价款总额的 2.5‰比例承 担应向丙方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
(四)甲方须在乙方支付完毕本合同指标交易价款总额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指标交易价款金 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五)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取得省化解办出具的产能置换 预证明文件,配合乙方向省化解办申请由省化解办向国家权 限部门报送正式的证明文件,积极提供乙方所需的其它所有 相关资料.
八、乙方的承诺
(一)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
(二)乙方购得本合同项下的指标仅用于 煤矿(项目)新增产能减量置换,不得再次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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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乙方原因造成产能指标减少或作废的,其后果 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应及时向国家权限部门上报其制定的产能置 换方案.
九、甲、乙双方应承诺
(一)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原因,导致本合同产能 指标数额变动的,按本合同确定的指标单价计算总额;
(二)甲方、乙方提交的涉及指标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 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合同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况;
(三) 甲、 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 和指标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四)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 同及附件中的内容,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十、交易价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结算交易价款. 十
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项约定,逾期支 付首期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1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
(三)项约定,逾期向 甲方支付指标交易剩余价款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 应按本合同指标交易价款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 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首期价款不予退还,还-6-应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并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 并加收每日
3 ‰的滞纳金,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
(二)项约定,逾期向 国家权限部门报送产能置换方案,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 日应按本合同指标交易价款总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
(一)项约定,导致乙 方逾期取得产能置换预证明文件的,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 一日应按合同指标交易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
(三)项约定,逾期配 合乙方向省化解办申请报送正式的证明文件,每逾期一日应 按合同指标交易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