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09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 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 2019-2021 年 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工信〔2019〕

47 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

2019 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 租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制造业企业(划分标准按《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二)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 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 设备购置发票发生时间在

2018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期间;

(三) 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本项扶持政策和市级技术改造 类扶持政策;

主动公开 佛工信函〔2019〕323 号2

(四)申报企业承诺本企业经营规范,且保证全部申报材料 真实、完整、有效;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提交申请之日前三 年起,没有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信息.

二、申报材料

(一)各区工信部门上报文件(含汇总表) .

(二) 企业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填 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各区工信部门 (纸质材料一式

3 份) .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专项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未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交税 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盖公章) ;

3.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盖公章);

5.相关融资租赁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租赁发票、支付凭证、 还款计划表(复印件,盖公章) ,设备购置发票、融资租赁公司 的营业执照和商务部门的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 (复印件,盖 融资租赁公司公章) ;

6.承诺函(系统生成,盖公章);

7.贴息项目汇总表.

三、补贴标准 单个企业每一自然年度列入贴息的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 额最高

2000 万元, 年贴息金额为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 5% (且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每年度发生的贴息额在下一年度

3 申报,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最多

2 年.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 www.fsfczj.gov.cn)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 报材料提交至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20 日.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一式三份)由 各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 于2019 年5月27 日前通过平台和行 文上报市工信局.

五、其他

(一)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参照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 管 理办法(2017 年修订)的通知》 (佛府办〔2017〕21 号)执行.

(二)请各区将经办人及其联系方式于

4 月8日下班前报送 市工信局.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表 2.贴息项目汇总表 3.承诺函(系统生成)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4月3日(联系人:何志珊,83992240;

肖嘉颖,83995367;

邮箱地 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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