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9 |
(四)投标报价 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服务的行 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有关货物的单价,针对每一服务内 容,逐一分项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 4.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当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 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以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 择的或者可以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 5.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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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详见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金方式. (1)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如为电汇,需在电 汇说明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投标保证金须以分包为单位分别电汇(不能将几个分包的投标保证金合并在一起, 一笔电汇) . (3)投标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 试点机构出具. ①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
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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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email protected] ②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
电话: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
[email protected] ③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28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
电话: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4.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本身,接受单位为 中天信远国际招 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7.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 证金收据、退投标保证金单位的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投标保证金将予非现金方式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