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9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河南众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立方米环保填料、 管道配件及环 保设备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众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韩辉举 联系人 赵金伟 通讯地址 巩义市永安街道永定路
16 号 联系电话
13253665553 传真/邮政编码
451200 建设地点 巩义市永安街道永定路
16 号 立项备案 部门 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文号 2018-410181-41-03-061859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 塑料制品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4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5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 0.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河南众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2500 万元,在巩义市永安街道永定路
16 号 新建年产
10 万立方米环保填料、管道配件及环保设备配件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3240m2 (入驻通知书见附件
3、工业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见附件 4).该项目的建设不 但可以满足市场需求,还能提供一定的劳动就业岗位,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该项目不在其 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且项目生产工艺及所用设备无目 录中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
同时该项目满足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2014 年修订)》的备案要求且现已备案,备案文号:2018-410181-41-03-061859,项目备 案见附件 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用地位于巩义市永安街道永定路
16 号,巩义市永安街道办为本项目出具了 入驻通知书(见附件 3),说明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巩义市经 济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6月29 日 环境保 护部令第
44 号 公布和
2018 年4月28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规定,本项目类别为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