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9 |
2018 年10 月下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具体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六、竞赛内容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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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决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成绩均实 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技能实操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决赛依据参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级 工及以上) 标准命题, 并在该标准基础上, 适当增加行业新技术、 新技能相关内容.
(二)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的竞赛秩序,全国决赛开展 前,将组织各代表队领队抽签选取工位.抽签号码为参赛选手在 竞赛中唯一的身份标志.抽签号码与选手身份的对应关系需要进 行保密管理.理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卷头封闭并交送 保密室保存, 在裁判长指导下, 按规定程序开展标准化评卷工作.
七、奖励办法
(一)学生组
1、 全国决赛获得前
3 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证书、 奖杯;
根据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资格等级的设置,可晋 升技师职业资格;
决赛获得 4―15 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证 书、奖状,可晋升一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最高到技师.职业资格 证书商获奖选手所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2、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8 年中国 技能大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浙建杯"职业技能竞赛(学 生组)优秀奖" .
3、各初赛(或选拔赛)赛区可参照本奖励办法制定本赛区奖 励办法.
(二)职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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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决赛各职业(工种)获前
3 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可晋升技师 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对各职业(工种)决赛获 4-15 名的选手,可晋升一个等级的职业 资格,最高到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商获奖选手所在省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颁发.
2、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18 年中国 技能大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浙建杯"职业技能竞赛(职 工组)优秀奖" .
3、各初赛(或选拔赛)赛区可参照本奖励办法制定本赛区奖 励办法.
(三)集体奖项
1、竞赛组委会分别授予各初赛赛区"2018 年中国技能大赛―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浙建杯"职业技能竞赛最佳优胜组织奖 和优秀组织奖" .
2、对获得全国决赛前三名和 4-15 名的选送学校,由组委会 分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3、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由竞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9 号京颐科技大厦
5 层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人:夏阳、夏姝
电话:010-68312022,68315188 -
6 - 传真:010-6831178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8 年月日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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