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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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CHM) (消防 消防 消防 消防)
1 总总总总则则则则1.0.1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和变电所运行中的安全,贯彻 预防为主,防 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燃煤的 3~600MW 机组的新建、 扩建发电厂以及电压为 35~500kV、 单台变压器容量为 5000kVA 及以上的新建地上变电所. 1.0.3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发电厂建 发电厂建 发电厂建 发电厂建(构构构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2.0.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 2.0.1 的规定. 注:①除本表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他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及耐火等级应符 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电气控制楼(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 、微波楼、继电器室,当不采取防止 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0.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的有关规定. 2.0.3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其耐火 极限不应小于 0.25h;
为难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0.5h. 2.0.4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非承重构件的耐 火极限应为 0.5h,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为 1h.当汽轮发电机为岛式布置或运转层楼板开 孔较大时,其对应钢屋架的耐火极限应为 0.5h. 2.0.5 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汽机控制室、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的室 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0.6 集中控制楼内的集中控制室、计算机室与其他房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 火极限不应小于 1h. 2.0.7 主厂房中电缆夹层的外墙及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1h 的不燃烧体. 电缆夹层 的顶棚为外露钢梁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1h. 消防中国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信息网 www.chinabeee.com
2 2.0.8 主厂房的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6 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其 地下部分不应大于
1 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2.0.9 当屋内卸煤装置的地下部分与地下转运站或运煤地道连通时,其防火分区的允许 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0m2. 2.0.10 其他厂房的层数和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0.11 汽机房、 除氧间与锅炉房、 煤仓间或合并的除氧煤仓间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 体. 运转层以下纵向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4h, 运转层以上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1h.
3 发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 发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 发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 发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 3.0.1 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区域的划分及区域内的主要建(构)筑物宜符 合表 3.0.1 的规定. 3.0.2 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并宜设置消防车道. 3.0.3 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电缆沟、运煤栈桥、 运煤地道及油管沟应采用防火墙或水幕等防火分隔措施. 3.0.4 厂区的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其位置应便于消防车出入. 3.0.5 厂区内的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主厂房、点火油罐区及贮煤场周围应设置环 形消防车道.当山区发电厂的主厂房、点火油罐区及贮煤场周围设置环行道路有困难时,可 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 3.0.6 消防车道的净空高度及回车道或回车场的面积,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0.7 厂区围墙内建(构)筑物与围墙外其他企业或民用建(构)筑物的间距, 应符合现行的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0.8 消防车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0.8.1 消防车库宜单独布置;
当与汽车库毗连布置时,消防车库的出入口与汽车 库的出入口应分设,并宜保持一定的距离. 3.0.8.2 消防车库出入口的布置应使消防车驶出时不与主要车流、人流交叉,并便 于进入厂区主要干道;
消防车库的出入口,距道路边沿线不宜小于 10m. 3.0.9 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与油浸变压器的间距不宜小于 10m;
当其间距小于 10m 时,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面向油浸 消防中国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信息网 www.chinabeee.com
3 变压器的外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0.10 点火油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0.10.1 宜单独布置. 3.0.10.2 宜布置在厂区地势较低的边缘地带,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也可布置在 地形较高的边缘地带. 3.0.10.3 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应设置 1.5m 高的围栅;
当利用厂区围墙作 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厂区围墙应设置为 2.5m 高的实体围墙. 3.0.10.4 总容量大于或等于 500m3 的点火油罐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0.10.5 总容量小于 500m3 的点火油罐区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小型石 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0.11 制氢站、 乙炔站及制氧站的布置, 应分别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氢氧站设计规范》 、 《乙炔站设计规范》及《氧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0.12 厂区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3.0.12 的规定. 3.0.13 高层厂房、 高层库房之间及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应在表 3.0.12 规定的基 础上增加 3m. 3.0.14 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50m. 注:①防火间距应按相邻两建(构)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燃烧 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建(构)筑物与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间距应从构架算起;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距离由工艺确定. ②表中油浸变压器同丙、丁、戊类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包括汽机房、屋 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 ③贮氢罐之间的距离应为相邻较大贮氢罐的直径. ④一组露天油库区的总贮油量不大于 1000m3,且可按数个贮油罐分两行组成 布置,其贮油罐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 1.5m. ⑤本表中未规定的有关防火间距,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有关规定.
4 发电厂建 发电厂建 发电厂建 发电厂建(构构构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4.1 主厂房的安全疏散 4.1.1 主厂房内每个车间的安全出口均不应少于两个.车间的安全出口可利用通向相邻 车间的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车间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出口. 4.1.2 主厂房的集中控制室应设两个安全出口. 4.1.3 主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 50m. 消防中国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信息网 www.chinabeee.com
4 4.1.4 主厂房疏散楼梯净宽不宜小于 1.1m,疏散走道的净宽不宜小于 1.4m,疏散门的 净宽不宜小于 0.9m. 4.1.5 主厂房的疏散楼梯,不应少于两个,其中应有一个楼梯直接通向室外出入口,另 一个可为室外楼梯.上述楼梯应能通至主厂房各层和屋面.其他工作梯可为钢梯,其净宽不 应小于 0.8m、坡度不应大于 450. 4.1.6 单机容量为 200MW 及以上的发电厂,其集中控制楼应设置一个通至各层的封闭 楼梯间. 4.1.7 主厂房的运煤胶带层应设置通向汽机房、除氧间屋面或锅炉房的安全出口,且最 远工作地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 4.2 其他厂房的安全疏散 4.2.1 多层碎煤机室、转运站及筒形煤仓胶带机可设置一个钢梯作为安全出口.钢梯的 净宽不应小于 0.8m、坡度不应大于 450.与其相连的运煤栈桥不应作为安全出口,当运煤栈 桥长度超过 200m 时,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 4.2.2 主控制楼、 屋内配电装置楼各层及集中控制室、 电缆夹层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通往室外楼梯平台.当屋内配电装置楼长度超过 60m 时,应设中间安 全出口. 4.2.3 电缆隧道两端均应设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
当电缆隧道长度超过 100m 时,中间 应加设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应超过 75m. 4.2.4 当配电装置室长度超过 7m 时,应设两个安全出口. 4.2.5 卸煤装置和翻车机室地下室两端均应设置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 4.2.6 运煤系统的地下构筑物尽端,应设置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长度超过 200m 时, 应加设中间安全出口. 4.2.7 其他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4.3 建筑构造 4.3.1 主厂房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应采用不燃烧体.其室内部分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1h,室外部分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0.25h. 4.3.2 主厂房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其耐火极限不 应小于 0.25h.在楼梯周围 2m 范围内的墙面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消防中国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信息网 www.chinabeee.com
5 4.3.3 主厂房室外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 0.8m,楼梯坡度不应大于 450,楼梯栏杆高 度不应低于 1.1m. 4.3.4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发电机出线小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以及主厂房各车 间隔墙上的门均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3.5 主厂房及其他建(构)筑物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配电装置室中间隔墙上的门 应采用双向弹簧门. 4.3.6 主厂房与天桥连接处的门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4.3.7 蓄电池室、通风机室、充电机室以及蓄电池室前套间通向走廊的门,均应采用向 外开启的丙级防火门. 4.3.8 当气机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