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10
【批前公示】《安徽利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查, 我局拟对 《安 徽利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 如有 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0556-5349707

5349160 (传真) 地址及邮编:安庆市东部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246000 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安庆市高新区山口乡百子山村 建设单位:安徽利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庆市高新区山口乡百子山村, 租赁安徽长银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堆场空地从事干混砂浆生产活动,占地面积 20000m2 ,建设 总面积 2454m2 .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一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利用干砂、水泥、 粉煤灰、外加剂等经搅拌加工制成干混砂浆,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

30 万吨的 生产能力.项目办公、给排水、供电等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安徽长银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

5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为66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27%.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30 万吨干混砂浆的生 产能力.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废气主要为搅拌混合粉尘、原料料仓粉尘、筛分及破碎粉尘、成品罐装粉 尘、干砂石细粉罐装粉尘. 搅拌混合粉尘经一台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 的废气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G1)排放;

三个原料料仓粉尘均经各筒仓顶部 呼吸口设置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G2)排放;

筛 分及破碎工序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至一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G3)排放;

三个成品罐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各筒仓顶部呼吸口 设置的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G4)排放;

干砂石细粉罐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有冲洗废水、 办公生活废水. 项目冲洗废水依托长银矿业 公司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办公生活废水依托长银矿业公司地埋式一 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灌溉,不外排.

3、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合机、制砂机等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经合 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 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单独基础、 加设减振垫、 设置隔声屏障、 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排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各除尘系统中的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 除尘收尘全部回用 于生产, 沉淀池底泥可用于道路铺设或者建筑用材料,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处理.项目于干砂加工区设一个 20m2 的一般固废暂存场. 公众参与采纳情况: 我局在受理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环评文件全本, 公示期间未 收到相关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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