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10 |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且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谈判不与联合体谈 判;
3.2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谈判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且 具备独立完成该采购项目的能力,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 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报价 4.1 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示范区南海路、鹤淇大道绿化带开口及路面修补工程项 目公告技术参数需求计算书面报价;
4.2 供应商应在谈判时承诺报价表上标明的本合同施工图、 工程量[单所包含的全 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并不限于施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 维护、利润、税金、设计、预算、谈判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等一切费用,并在谈判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 4.3 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 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为准,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 4.4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 4.5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4.5.2 《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 4.5.3 《鹤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第四期. 4.5.4 工程项目图纸等. 4.6 其它说明: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谈 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5.第二次报价 5.1 本次竞争性谈判有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响应文件书面报价,第二次报价为 有效响应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报价;
5.2 第二次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中报价相同的,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机会 均等);
5.3 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报价无效;
5.3.1 谈判现场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价的;
5.3.2 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书面报价为准;
5.3.3 有选择性报价的. 6.保证金 6.1 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交纳.交纳方式详见: 第 三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
3 项 ;
6.2 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
6.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3.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3.5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谈判有效期 7.1 从谈判开始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6 处理. 7.2 特殊情况下,在采购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 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供应 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满足本 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