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0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盛祥包装制品及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吉安市盛祥泡沫包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时巧珍 联系人况德祥 通讯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流星工业园 联系电话
13237963339 传真邮政编码
343200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流星工业园 立项审批部 门 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统一项目代码 2019-360829-29-03-01244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泡沫塑料制造 C292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4.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已投产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为满足市场对包装用泡沫塑料制品日益增加的需求量, 吉安市盛祥泡沫包装有限公 司租赁安福县工业园流星工业园标准厂房,购置相应生产设备,用于建设泡沫制品生产 线一条,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
300 吨泡沫制品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规定,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以及生态环境部
1 号令(2019 年4月28 日施行),本项目属于第十八条
47 款 塑 料制品制造中其他 类别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吉安市盛祥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委托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在充分 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 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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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性质、投资及规模 项目名称:盛祥包装制品及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手续;
项目总投资:3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
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300m2 ;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流星工业园, 地理坐标为北纬 27°24′29.827″, 东经 114°41′02.064″,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1),项目东面和南面为闲置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