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7-10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 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广 东省外企业须为同专业一级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并取得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7.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 (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 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墨胶社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GDJHCG2018224 第 6页 共69 页 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情况介绍: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墨胶社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

2、建设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说明:

1、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充分了解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得由响应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的充分 反映;

若因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其它未知因素和招标文件无法体现的内容而产生费用,该费用由 响应供应商承担.

2、承包方式 本项目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等.工程 结算时,招标人依照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等按中标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定及调整. 3. 说明: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竞争,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最高限价 所列暂估价、 暂列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 暂估价结算时按实调整, 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 (若投标单位所投报价中暂估价、 暂列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费与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费用不一致的, 则作为废标处理)

(三)本项目主要材料说明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 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采购供应的材料尽量使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

3、材料及工艺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合同和图纸及清单要求进行施工,其施工工艺符 合国家标准、规范的施工要求. 茂名市电白区高地街道墨胶社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GDJHCG2018224 第 7页 共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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