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10 |
4 4 总则 4.1 验收工况要求 4.1.1 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的制药建设项目,可分期开展验收.对于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设施的运行应该满足阶段性的要求. 4.1.2 整体验收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含75%)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 情况下有效.若生产负荷小于75%,属于阶段性验收. 4.2 验收时段和范围 4.2.1 根据制药建设项目特点,验收监测和调查的时段主要在试生产期进行. 4.2.2 验收技术工作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当实际工程内容或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环境 影响评价未能全面反映环境影响时,工作范围应相应调整;
当实际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在补 充环评批复后再进行验收. 4.3 验收评价标准 4.3.1 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中确认的评价标准作为验收评价标准. 4.3.2 对已修订或新制订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采用修订后或新制订的环境质量标准、污 染物排放标准作为验收调查校核标准. 4.3.3 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中没有要求的,可参照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或国外有关 标准. 4.3.4 现阶段还没有环境保护标准的因子,但环评报告中作出评价的,应依据环评报告进行验收评价, 如果环评报告中没有评价的,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4.4 验收技术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4.4.1 根据各类制药建设项目的特点紧扣环评结论建议及其批复要求进行. 4.4.2 采用资料调研、实地勘查、现场监测及调查的方法开展验收技术工作. 4.4.3 监测、调查过程及采用的技术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5 验收技术工作程序和内容 制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包括准备阶段、编制验收技术方案阶段、实施验收技 术方案阶段和编制验收技术报告(表)阶段四个阶段.验收技术工作程序见图 1.
5 图1制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程序 4.5.1 准备阶段 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勘查等. 4.5.2 编制验收技术方案阶段 在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定验收工作范围、验收评价标准、验收监测及验收调查内 容. 4.5.3 实施验收技术方案阶段 依据验收技术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监测及调查. 4.5.4 编制验收技术报告阶段 汇总监测数据、检查及调查结果,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以验收技术报告书(表)形式反映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的结果,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技术依据. 4.6 验收技术结果及报告形式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制药项目,以验收监测报告形式报告监测和调查结果.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制药项目,以验收监测表形式报告监测和调查结果.
6 5 验收准备阶段的技术要求 5.1 资料收集和分析 5.1.1 资料收集 5.1.1.1 文件报告资料 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b)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c)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保篇);
d)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试生产意见(取消试生产意见的除外)等. 5.1.1.2 图件资料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标注有主要污染源位置和厂区周边环境情况、排水 管网、环境敏感点分布等) 、项目所在地风向风玫瑰图、物料及水平衡图、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产生示 意图、污染处理工艺流程图、主要治理设施设计图等. 5.1.1.3 环境管理资料 a)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环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