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10

5 年进行一次抽查,

10 年进行一 次普查. 秦顺全委员建议,把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业、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重点土壤污染项目的专题调查或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的普查 . 孙其信委员建议, 国家实行土壤 环境监测制度, 应该建立覆盖全国土 壤的全面监测制度.第十六条突出对 一些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显示 不出国家层面的监测义务应该覆盖国 土上的每一块土壤.在我国辽阔的国 土上, 个别地块甚至没有污染的地块 发生污染的情况很常见, 所以应当建 立覆盖全国的对所有土壤的全面监测 体系. 杜黎明委员说, 草案第六十五条规定 风险管控、 修复活动完成后, 土壤污染责 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 果、 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并将效果评估报告 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增强对风险管控、 修复活动效果 的监督, 建议增加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公 开的规定. 蔡素玉 (全国人大代表) 说, 应该更加 发起群众参与到整个工作过程中.建议在 草案中加上一条 本法所提到的任何资信、 资料, 在可行的情况下, 应该在网上向公众 公布 , 把资信透明, 使公众也可以参与到 整个污染防治的工作中去. 邓秀新委员说, 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 代价沉重, 为防止污染和引起大家重视, 法 律上应该更多让公众了解土壤污染治理情 况.目前, 草案只在第八十条、 八十二条谈到 政府治理土壤污染过程中, 监测数据如何上 传到平台, 或者向社会公示, 信息量不够.建 议在

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项条款, 即对土壤 污染监测情况、 污染治理情况依法公示, 让公 众参与以提升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 秦顺全委员说, 草案第八条规定了国 家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建议在这 一条中增加一句: 定期向社会公布 .目 的是让社会知情土壤污染状况, 可以引起 全社会对土壤污染情况的重视, 同时也可 以增强全社会防治土壤污染的自觉性、 主 动性和积极性.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 强化配套法律建设和部门联动 杜玉波委员建议, 草案修改过程 中, 要特别注意与相关法律的协调配 合问题.土壤与空气、 水源、 植被密不 可分, 要避免出现与土壤污染防治密 切相关的立法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 桥路不通 的现象.如水污染防治法 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只关注污染物在水 环境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