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10 |
公司不存在超越资质、范 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 【律师核查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公司具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许可、认证及许可 证,公司业务资质齐备,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公司不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 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相关资质将到期的情况.
2、公司、原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签署的协议中是否存在涉及对赌、股权回购 等条款的内容,若存在请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公司回复】
2016 年5月30 日,公司、韩竞科及其他现有股东与哈尔滨丁香汇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江苏博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韩竞科及其他现有股 东与哈尔滨丁香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 投资 协议 ) ,该投资协议涉及公司进行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条款.相关条 款条款如下: 1.6.3 股份回购承诺取消 若目标公司在
2017 年成功挂牌新三板,股份回购承诺自动取消. 5.2 现金补偿承诺 (1)投资方转股完成后,目标公司向投资方承诺并保证: 如果目标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
2016 年度实际净利 )没有达到
2016 年度承诺净利 的百分之九十(90%) ,即2016 年度实际净利低于
1350 万元,则现有股东承诺按 照如下公式向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2016 年度承诺净利―2016 年度实际净利)*20%;
(2) 如果目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
2017 年度实际净利 )没有达到
2017 年度承诺 净利的百分之八十(80%) ,即2017 年度实际净利低于
2000 万元,则现有股东承 诺按照如下公式向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2017 年度承诺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