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0 |
5500 吨铸件. 项目设备开始调试时间为
2019 年4月.本项目总投资
59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为8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度的 13.4%. 根据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 务院修改的决定》和《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印发的通 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等文件的要求,2019 年6月,泊头市海洋铸业有限 公司委托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接受委 托后,该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调查工作,根据相关技 术规范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
2019 年6月5日-6 日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 行了监测,于2019 年6月14 日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恒一 泊头市海洋铸业有限公司年产
5500 吨铸件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2 (HYS)20191060.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 编制完成了《泊头市海洋铸业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铸件技 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呈报各与会专家进行评审.在开展工作和报 告编制过程中, 得到了行业专家及建设单位的热情支持和指导,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 感谢. 泊头市海洋铸业有限公司年产
5500 吨铸件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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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监测依据 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4 年4月24 日修订,2015 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2016 年7月2日修订,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015 年8月29 日修订,2016 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 号)1997 年4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 八号)2016年11月7日修订后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2]第54 号) ,
2012 年7月1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53 号),1998 年11 月29 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13 号令),
2002 年2月1日;
10、 《国务院修改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
2018 年6月1日起实施;
1.2 部门及地方规章
1、 《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2017 年11 月22 日;
2、 《关于印发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2017 年11 月27 日;
3、《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 泊头市海洋铸业有限公司年产
5500 吨铸件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 [2003]25 号),2003 年4月25 日. 1.3 工程资料及批复文件
1、 《泊头市海洋铸业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8 年12月;
2、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泊头市分局关于的审批意见》,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泊头市分局(泊环表 [2019]059号),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