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10 |
江苏一号农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号农场 、 公司 、 股份公司 )、华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项目组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 律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 ) 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 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 核查意见.涉及对《江苏一号农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 称 公开转让说明书 )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江苏一号农 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的要 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 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一 致;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2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重新披露股权结构图. 回复: 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公司股权结构图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
三、
(一) 公司股权结构图 重新披露.
2、请公司补充披露
2014 年每股收益. 回复: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6 0.0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6 0.03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7 0.0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7 0.0159 公司上述
2014 年每股收益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之
七、 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和
第四节 公司财务 之
五、 主要财务指标 补充披露.
3、根据公转书,报告期存货中消耗性生物资产金额占比较大,主要为苗木
3 资产;
内核反馈回复中提及公司培育并打算未来销售苗木资产.请公司重新梳理 主营业务并补充分析披露苗木资产培育及销售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以及苗木 相关业务在公司业务规划中的定位. 回复: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蔬菜、水果以及水稻等有机农产品的种植和销售.公司凭 借在种子筛选、科学有机种植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为行 业内少数在有机蔬果和水稻种植、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实现产业 化、科技化经营的公司之一.此外,公司还经营景观绿化苗木培育及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景观绿化苗木业务尚处于培育期,未来随着公司培育苗木逐步实 现销售,苗木业务将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部分之一. 公司未来还将围绕现有的有机农产品种植和销售业务,进一步为消费者提 供相关产品的种植体验、农产品种植知识科普和有机生活特色餐饮、住宿等配 套服务,发展农业休闲服务业. 以上楷体加粗部分已在 《公开转让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