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0 |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1、自至公司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出具股票终止挂牌函之日 起3个月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在以上期限内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明确向本公 司提出回购要求,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或电子文件回购要求 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申请回购有效期限满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股份回购办理期限
1、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
90 个工作日内,为本次股份回购的 办理期限.
2、在此期限内公司须与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办理回购股份转让 款的支付及股票交付事宜, 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须配合公司办理完成 回购股份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告编号:2018-03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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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上述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 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 方式如下:
1、联系人:周影
2、联系
电话:0755-83361978
3、
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
3020 号湖广通创业大厦四 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鹏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9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