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0 |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8月31 日9:00-12:00. 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18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8月24 日,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永华光电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8月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7)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
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 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
④法人 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 (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8 年8月31 日上午 8:00 公告编号:2018-018
(三)登记地点:永华光电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点:厦门翔安区火炬园舫山南路
5 号 联系人:康 丽金
电话:0592-5615860 手机:13376985469 传真:0592-5636310
(二)会议费用:自费
五、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永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