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0 |
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 尚博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日用陶瓷生产建设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 手续.
二、 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登塘村东部开发区
15 号, 占地面积 10462m2 ,建筑面积 24000m2 ,年产日用陶瓷
150 万件.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执行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 及其修改单)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窑炉废气执 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 及其修改单)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场界无组织粉尘执行《陶瓷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4-2010 及其修改单)中表
6 现有 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
1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 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及其修改 版)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 0.48t/a;
氨氮: 0.018t/a;
SS: 0.48t/a;
颗粒物: 0.15t/a;
SO2: 0.36t/a;
NOX: 1.60t/a;
氟化物: 0.02t/a.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尚博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日用陶瓷生 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 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 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 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 年6月19 日 抄送:潮安区登塘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