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要提示 公司衷心感谢和充分理解广大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本公司法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