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10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银行申请不超过合计 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章华、温明、吴建平和吴林先生及其配偶廖馨、王健、 胡丽萍和李秋媛女士和公司法人股东成都博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 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章华、温明、吴 建平和吴林先生及其配偶廖馨、王健、胡丽萍、李秋媛女士和公司法人股东成都 博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最终发生额以 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9-023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 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 新疆恒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