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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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5-023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15 年8月26 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

16 号中区四座

4 楼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 格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15-022 号和 2015-021 号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 公司将以 9.3111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计 198,000 股.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70,644.4 万元减少至 270,624.6 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 《上市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5 年8月27 日)起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

2 -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文沙路

16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5 年8月27 日至

2015 年10 月10 日8:30-11:30;

14: 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吴伟明

4、

电话:0757-82836083

5、传真:0757-82873730

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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