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0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14日,在证监会创 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 《关于收到国电都匀发电公司烟气余热利用改造EPC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7) . 近日,公司与业主方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都匀" )签署了 《国电都匀发电公司烟气余热利用改造EPC项目合同书》 (以下简称"合同" ) .现 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白江 主营业务: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新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 注册地:贵州省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向家桥村.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如下:2012年度,公司 向国电都匀销售金额98.60万元,占公司当年销售总额的0.27%;
2013年度,公司 向国电都匀销售金额3.07万元,占公司当年销售总额的0.006%;
2014年度,公司 向国电都匀销售金额44.70万元,占公司当年销售总额的0.07%.
3、履约能力分析:国电都匀隶属于中国国电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其综合 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两台 600MW 机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和技术服务的总承包工程(EPC) .
2、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4,649 万元(大写:肆仟陆佰肆拾玖万元 整) .
3、工程进度: 两台机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计划分别于
2016 年3月、
6 月底前 交付.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 项.
5、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巴黎协定》以及国内环保政策频出的背景下, 促进继续强化减排努力并逐渐实现减排或限排目标的实现,节能环保将成为时代 发展的主题,节能环保产业正在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中电环保致力于三废治理,重点拓展废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烟气治理(脱 硫脱硝除尘)及烟气余热利用业务.烟气余热利用属于燃煤烟气超低排放领域, 是公司在电力行业的水处理和烟气治理业务的进一步延伸.
2、公司通过打造的环保创新和科技服务平台,积累了节能环保领域的人才团 队、技术和业绩,同时发挥在电力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优势资源,不断拓宽公司 节能环保的产业链.本合同的签署,为公司未来更好地开拓烟气余热利用产业打 下坚实的基础.
3、本合同金额为 4,649 万元,约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7.66%;
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国电都匀形 成业务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合同风险提示:本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 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