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10 |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防范与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保证防汛、 抢险救灾工作高效、 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平稳健康 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办法》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汛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
6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 号)、 《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 通知》(鲁政办发〔2014〕15 号) 、 《高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密市辖区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按《高密 市防台风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 减灾理念,防灾减灾并重,努力实现从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向降低洪涝 灾害风险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 种向综合减灾转变,防抗救多项措施相结合,全面提高综合防范和抗 ―2― 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1.4.2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采取综合防范措施,普及防灾减灾知 识,提升公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3 统一领导,协同行动.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 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社会动员,军地联防,全民参与. 强化信息 共享,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1.4.4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时,事发地政 府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洪涝灾害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1.4.5 科学调度,依法防控.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强化统筹协调,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科学应对洪涝灾害,依法开展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高密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 领导全市的防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2.1.1 市防指 市防指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 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驻高部队、武警高密支队、市综合行政执 法局的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 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安监局、市气象 局、市地震局、高密供电公司、市商务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高密市支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2.1.2 市防指职责 ―3― 市防指负责指挥、组织、监督、协调全市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 拟订全市防汛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文件等,及时提出防汛工作 具体部署, 组织制定实施市内主要河流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 市汛情、灾情,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及防汛减灾工作,统一调控和调度 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 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组织调配全市防汛物资和队伍,负 责市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市防汛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 有关协调工作. 2.1.3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总体职责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 本系统的职责分工,逐级落实防 汛责任制,组织防汛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加强防范措施, 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防 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潍坊市防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防汛决 策部署,执行市防指防汛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 做好全市防汛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汛抗洪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防洪预案, 做好防汛抗洪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