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10 |
6 月30 日止六个月
2014 年2013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销售 964,432 187,220 物业管理服务 6,861 2,377 租金收入 2,822
167 974,115 189,764
5 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截至
6 月30 日止六个月
2014 年2013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益 股息收入 3,243 4,019 其他
333 149 3,576 4,168 其他收入净额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得益净额 32,946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 (71) - 32,875 - C
8 C
6 除税前利润 (亏损) 除税前利润 (亏损) 经扣除 (计入) 下列各项后得出: 截至
6 月30 日止六个月
2014 年2013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财务收入及融资成本: 利息收入 (6,760) (4,473) 汇兑收益净额 (1,077) - 财务收入 (7,837) (4,473)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的利息 51,445 74,728 减:资本化拨入在建物业的利息开支 (50,637) (74,728) 利息开支
808 - 汇兑亏损净额 - 2,772 可赎回可换股优先股财务开支 - 37,164 融资成本
808 39,936 (b) 其他项目: 折旧及摊销 10,860 6,521 经营租赁支出 9,584 4,683 已售物业成本 (i) 348,107 95,917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支付为基础的开支 1,422 3,050 (i) 已售物业成本是经扣除政府补助人民币 182,582,000 元后得出 (截至
2013 年6月30 日 止六个月:人民币 23,857,000 元) . C
9 C
7 所得税 截至
6 月30 日止六个月
2014 年2013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122,005 124,920 中国土地增值税 87,644 11,324 209,649 136,244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额的产生及拨回 (56,535) (124,664) 153,114 11,580 (a) 根旱汗嬖蚣胺ü,本集团於该司法权区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 (b) 由於本集团期内并无赚取任何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收入,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c) 中国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须就其应课税利润按 25% 的法定税率缴税.
2013 年7月,赣州毅德商贸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根胤剿拔窬职洳嫉乃拔裢ㄖ衽
2012 年至
2020 年享受 15% 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该税务优惠是基於与中国政府鼓励中 国若干地区投资及发展的政策有关的多项税务规则及法规. (d) 中国土地增值税 ( 「中国土地增值税」 ) 本集团於中国所开发以供销售的中国物业须按价值增幅以 30% 至60% 的累进税率缴纳土地 增值税,根视霉胬,土地增值税是按销售物业所得款项减可扣税开支 (包括土地使用 权租赁支出、借贷成本及所有合资格物业开发开支) 计算.累计的中国土地增值税产生的 递延税项资产於他们预期结算时按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 此外,本集团的若干子公司均须缴纳中国土地增值税,有关增值税按照各自地方税务局批 准的法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基於他们收益的 6% 至8% 计算. C
10 C 本公司董事认为,其获核准采用的计税方法是中国认可的计税方法之一,而本集团中国子 公司所在地的各地方税务局为批准该等公司以核定计税方法徵收中国土地增值税的主管税 务机关,故受国家税务总局或任何上级主管税务机关质疑的风险不大. (e) 中国股息预扣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就
2008 年1月1日起赚取的利润向其 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派发的股息须缴纳 10% 的预扣税 (除非税收协定或安排规定另行减 低) .根诘赜胂愀郾苊馑蒯缢鞍才,属 「实益拥有人」 且直接持有中国企业 25% 或以 上股权的合资格香港税务居民有权享有 5% 的较低预扣税税率. 由於本集团可控制分派本集团中国子公司的利润的数量及时间,递延税项负债仅以预期可 於可见将来分派的有关利润为限计提拨备. 於2014 年6月30 日,与本公司中国子公司未分派利润人民币 1,269,913,000 元(2013 年12 月31 日:人民币 995,334,000 元) 有关的中国股息预扣税之递延税项负债并无予以确认,因 为本公司控制该等子公司的股息政策.根芾聿沆陡鞅ǜ嫫谀┙械钠拦,该等本公司 中国子公司未分派利润被决定不会於可见未来作出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