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10
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 档案编号: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以及国 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蚌埠市人力资源 交流服务中心(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和流动人员三方协商, 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流动人员代管人事档案.乙方和流动人员需 协助甲方,将流动人员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 手续转至甲方.转入的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齐全的,责 任由乙方或流动人员承担.

二、经审核,流动人员事档案尚需及时补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流动人员需要归档材料交由 甲方,归入流动人员档案.如不提供档案材料,对流动人员造成 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或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需要甲方出具以档案记载 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报考研究生的政审 材料的,需经乙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提供相关服务.

五、流动人员与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并经书 面告知甲方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流动人员可个人委 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或申请将档案转出甲方.流动人员转出 档案,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本中心,方可申请转出人事 档案.

六、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需经 乙方同意,方可转档.乙方应当提供是否同意转档的书面材料, 不同意转档要说明原由,并需提供相关证明.乙方不能提供正当 合法理由和相关证明的,甲方将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为流动人 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七、乙方与流动人员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与甲方无 关.乙方与流动人员要积极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流动 人员在解决纠纷后,才能申请转移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拖延解决 纠纷,恶意限制流动人员转档.

八、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经三方签字后生 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应妥善保管, 办理相关人事档案代理服务时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流动人员: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网址:蚌埠人事人才网 www.bbrsrc.ah.cn

电话:0552-30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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