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0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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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服务清单、其他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 A2 实训教学楼北侧山体开 挖临时防护工程
2、工程项目位置:贵州省清镇市
3、工程建设内容: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 A2 实训教学楼北侧山体开 挖临时防护工程,支护总长度为 70m,坡脚为在建 A2 实训教学楼,北侧为即将开挖 山体, 为确保在建 A2 教学实训楼安全, 对该侧边坡山体开挖时进行临时性防护工程. 边坡高度为 24-28m 的岩质边坡,岩层为近顺向,A-D 段主要采用主动防护网结合坡 脚设置钢管脚手架搭设竹胶板封闭进行防护. 商务要求
一、工期
30 日历天
二、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四、付款方式:该工程完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暂不付工程款,待A2 教学楼北侧 山堡开挖完成后,若对 A2 教学楼无损坏,在7日内支付全额工程款.
五、待山堡开挖工程验收完成后,经检查,A2 教学实训楼未遭到损坏,对该工程进 行结算.若A2 实训教学楼遭到损坏,视损坏程度由中标方进行赔偿.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金额的 5%,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 未 按采购人规定的缴纳方式递交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
28 天内予以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八、合同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技术要求 本工程为顺向坡,投标人须提供防护墙基础的设计及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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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一节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响应性文件的初步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三、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价格采用最低价优先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 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 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声 明函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 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 成交供应商的公示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