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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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7073 (C) 凡有权出席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均可填妥本公司的代理委托书,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出席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若股东委任超过一名代理人,其代理人只能以按股数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D) 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使用本公司的代理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代理委托书须由有关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 权书」 ) 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如代理委托书由前述的被有关股东授权的人士签署,则有关授权书及其他有关授权文件(如 有) 必须经过公证.如法人股东委任其法律代表以外的其他人代其出席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则有关代理委托书须盖有法人股东的公司盖章图 章或由其董事或按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被该法人股东正式委托的任何其他人士妥为签署. (E) 上述附注(D)所述的代理委托书及有关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如 有) 以及其他有关授权文件(如 有) 须於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的香港H股 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方为有效. C
4 C (F) 本公司股本中以人民币计价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币买卖之A股 (普 通股) ( 「A股」 ) 持有人请参阅於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以了解出席资格、登记程序、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事项. (G) 股东或其代理人於出席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时,应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如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或有关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所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士出席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该名法人代表或该其他人士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指派为法人代表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视 情况而定) 的有效决议或授权文件以证明其身份及授权. (H) 凡在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任何建议委任任何人士为本公司董事,均应以书面作出,而该候任人就同意获选为董事而发出的通知书,应递交予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上述通知的递交期限应由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发出当日(包 括该日) 开始,直至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当日之前十(10)日 (不 包括该日) 结束. (I) 预计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需时半天.参加二零一八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J) 由於本公司是於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本公司之正式公司章程为中文,建议修订为正式的中文建议修订(「正 式修订」 ) ,载於通函及本通告英文版的为非正式英文翻译(「英 文翻译」 ) .因此,若英文翻译与正式修订有任何歧义,应以正式修订为准. (K) 潍柴控股、谭旭光先生及其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决议案放弃表决. 於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 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及严鉴铂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王曰普先生、 江奎先生、Gordon Riske先生及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