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1 |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奖办法》 (附 件三) .按照《评奖办法》要求,申请"2016 年浙江省研究 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 ,应由成果完成单位向学会提出申 请.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以下申报材料按单位统一提交: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 会教育成果奖申请表》 (附件一) ,书面打印签字盖章. 2.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 总表》 (附件二) 、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 明及推荐材料等) . 3.电邮材料.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 果奖申请表》 (附件一) 、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 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附件二) .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 单位及第一完成 人(如:申请表_**大学_姓名;
附件
1 文章_**大学_姓名;
附件
2 鉴定书_**大学_姓名) . 书面材料及附件资料等,应于
2017 年4月10 日前寄 (送)达学会秘书处;
电邮材料,应于
4 月5日前发送电子 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每项缴纳评审费
2500 元, 用于成果奖评审与奖金发放. 请转账到账号:19042201040002283(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浙 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
二、材料展示 申请单位应建立网站或在有关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 致的成果申报材料, 并确保网站
4 月5日至正式颁布评奖结 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三、材料审查 学会秘书处在收到申报材料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 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在学会网站上公开.
四、评审安排 学会按照《评选办法》要求组织网络评议和复评答辩, 确定入选名单,报学会核准,省教育厅备案.
五、公布颁奖 获奖项目由学会秘书处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
15 日.公 示期满后,由省学会颁发"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教育成果奖"获奖证书.
六、异议处理 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教育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 在材料展示和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向学会秘书处提出.学会秘书处将聘请专家进行处理.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866 号海洋大楼
417 室收件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电话:0571-882063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一、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三、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