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11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精神,充分调动我省高校广大 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 表彰其在研究生教育研究和研究生培养质 量提升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开 展"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评奖办法》 (附 件三) .按照《评奖办法》要求,申请"2016 年浙江省研究 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 ,应由成果完成单位向学会提出申 请.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以下申报材料按单位统一提交: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 会教育成果奖申请表》 (附件一) ,书面打印签字盖章. 2.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 总表》 (附件二) 、附件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 明及推荐材料等) . 3.电邮材料.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 果奖申请表》 (附件一) 、 《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 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附件二) .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 单位及第一完成 人(如:申请表_**大学_姓名;

附件

1 文章_**大学_姓名;

附件

2 鉴定书_**大学_姓名) . 书面材料及附件资料等,应于

2017 年4月10 日前寄 (送)达学会秘书处;

电邮材料,应于

4 月5日前发送电子 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每项缴纳评审费

2500 元, 用于成果奖评审与奖金发放. 请转账到账号:19042201040002283(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浙 大支行紫金港分理处)

二、材料展示 申请单位应建立网站或在有关网站展示与提交材料一 致的成果申报材料, 并确保网站

4 月5日至正式颁布评奖结 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

三、材料审查 学会秘书处在收到申报材料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 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在学会网站上公开.

四、评审安排 学会按照《评选办法》要求组织网络评议和复评答辩, 确定入选名单,报学会核准,省教育厅备案.

五、公布颁奖 获奖项目由学会秘书处在学会网站进行公示

15 日.公 示期满后,由省学会颁发"2016 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教育成果奖"获奖证书.

六、异议处理 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教育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 在材料展示和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向学会秘书处提出.学会秘书处将聘请专家进行处理.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866 号海洋大楼

417 室收件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电话:0571-882063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一、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二、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三、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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