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1 |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 经查阅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2013 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该项目不属于其 鼓励类 、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1)济南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梓东大道
1 号鑫茂齐鲁科技城
10 号楼401.鑫茂齐鲁科技城属于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的一部分.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原名称为 济南 化工工业园 ,2006 年6月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2006]87 号文对《济南化工工业园环境影 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3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济南化工工业园更名为济南新材 料产业园,更名后园区的规划面积,四至范围等不变. 园区定位:重点承接济南老城区化工等传统工业企业的改造搬迁.但该园区承接济南老 城区化工企业的改造搬迁时应防止重污染的化工项目引入. 园区开发建设要求: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入园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 应属于国内先进水平,优先发展符合《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要求的产业. 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入区,禁止建设造纸、皮革、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煤化工、 金属冶炼等对水环境污染重的行以及产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确定的 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A、拟建项目不属于重污染化工项目,与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定位不冲突. B、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废水、固废产生量很小,能耗、水耗低,满足园区开发建 设要求. 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的环评及环评批复. (2)鑫茂?齐鲁科技城规划符合性分析 -
3 - 济南环境保护局对《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鑫茂?齐鲁科技城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济环字[2014]9 号,济南鑫茂新兴科技产业园置 业有限公司鑫茂?齐鲁科技城一期为培育新材料、新能源、LED 照明行业、生物医药、中轻 型加工类企业,该项目为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鑫茂?齐鲁科技城 产业定位及准入条件. (3)用地符合性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梓东大道
1 号鑫茂齐鲁科技城
10 号楼 401.根据《济南市桑梓店片区控制性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见附图),项目所在地 为工业用地, 项目用地为租赁已建成的工业厂房方式获得,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租赁合同、 土地证明见附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5月30 日发布的 关于发布实施《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 中规定,项 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 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综上,项目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4)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梓东大道
1 号鑫茂齐鲁科技城
10 号楼 40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要求,区域供水、供电等基 础设施齐全,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 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 综上,拟建项目占地符合规划,项目生产符合当地发展现状,拟建项目选址于此合理.